近期
城北派出所查处涉黄、涉毒案各一起
行政拘留违法人员3名
城北派出所民警依托智慧新警务,加强对涉黄涉毒线索的排查,“零容忍”打击。2月12日,该所民警在市区西平路附近查获卖淫嫖娼人员麦某(男,29岁,阳东区人)和王某(女,34岁,云南省人)。经审讯,该两人对卖淫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2月20日15时,城北派出所民警循线查获吸毒人员沙某杰(男,31岁,江城区人)。经审讯,沙某杰对其吸食冰毒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江城警方已依法对麦某、王某和沙某杰处以行政拘留,上述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形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来源:平安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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