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2日
2016年,长沙获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为引导和扩大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培育文化消费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经济转型升级新的支撑点,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名单(第一次)的通知》(办产发〔2016〕8号)要求,结合长沙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工作总体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的试点工作部署,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市场主体为依托,以资源配置为手段,培育文化消费理念,丰富文化消费业态,扩大文化消费领域,提升文化消费品质,推动文化生产消费两端发力、文化事业产业两翼齐飞,促进文化消费转型升级、融创发展,助推长沙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基本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战略衔接,统筹推进。围绕长沙创建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结合长沙打造国际文化名城、东亚文化之都、创新创意中心、移动生活之都等目标任务,统筹国家文化消费、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和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推动战略有序实施、规划有序衔接。
(二)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入竞争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发挥政府在文化消费中的引导性作用,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供需对接,增强文化消费内生动力。〗
(三)坚持需求引领,创新驱动。坚持群众需求导向,建立群众需求反馈评价机制,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文化消费需求;激发改革创新动力,推动文化内容、商业模式和消费模式创新,有效释放文化消费潜力。
(四)坚持融合发展,产业联动。适应“经济文化化、文化经济化”的新形势,坚持“互联网+”思维、“文化+”理念,推进文化与现代消费、信息科技、旅游休闲、体育健身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关联产业转型升级,拓展文化消费新空间。
三、试点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试点引导、带动和培育,到2018年,实现市场文化消费体系更加完备、产品更加丰富、服务更加优质;居民文化消费理念更加科学、意识更加强烈、习惯更加合理;社会文化消费氛围更加浓厚、环境更加优化、满意度更加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政策措施。
(二)技术指标。全市文化消费总量、人均文化消费支出和消费满意度均实现大幅提升,到2018年底,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增长率10%,占人均消费支出18%,对文化产业促进作用明显,文化产业增加值突破900亿元,占GDP比重9%以上,全面带动旅游、住宿、餐饮、交通、电子商务等相关领域消费。
四、主要任务
(一)建设项目实体,强化发展支撑力。〖HTF〗围绕城市功能布局和文化发展规划,加快建设市县(区)两级骨干性文化设施,推进重大文化产业项目规划建设,持续深化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的示范性建设、标准化管理,夯实文化消费基础性,提高文化产业竞争力。
(二)壮大市场主体,发力文化供给侧。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着力培育龙头型、骨干性文化企业,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发挥小微企业的聚集效应,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壮大市场的主体,形成大中小型企业分工协作、竞相发展的良好格局,努力提供高产优质的文化消费产品。
(三)夯实产业载体,打造经济增长极。强化园区集聚,优化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的载体功能和孵化效应。强化要素集约,推动政策、资金、人才、技术要素向主要园区、龙头企业、新兴业态集中。强化规模集成,推动演艺娱乐、广播影视、出版印刷、动漫游戏等产业集聚发展。
(四)创新业态本体,增强消费成长性。围绕建设国家创新创意中心,大力发展“文化+”新兴业态,推进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互联网等深度融合,举办特色会展、旅游节会、农业农村休闲、文体赛事活动,发展数字影视、数字出版、数字印刷等新兴文化业态,让长沙成为全国重要的文化创新、运营、交易、体验中心。
(五)链接消费导体,增强市场活跃度。坚持政府与社会协同、网络与实体并举、线上与线下互动,创新文化消费供给的途径、方式和机制。优化公共服务,抓实免费开放、惠民实事等措施;加强政府引导,开辟社会购买、消费补贴等途径;鼓励社会参与,固化民办公助、公益捐助等机制,活跃市场、促进消费。
(六)培育受众群体,拓展社会参与面。通过节会引导、活动支撑,企业参与、门店联网等方式,拓展消费平台,畅通消费渠道,提高市民参与程度。通过编制文化消费指南、开发手机客户端应用软件(APP)、编发动态工作简报、开展消费统计监测等方式,培育消费理念,营造浓厚氛围,确保市民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五、工作措施
(一)打造一个引擎,强化承载消费的项目支撑
1.推进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建成开放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长沙市美术馆、长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加快建设长沙戏剧艺术中心、全民健身中心和长沙国王陵、铜官窑、炭河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骨干性设施,完善城市文化功能布局。
2.完善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全面升级完善四级设施网络,区县(市)80%建有文体中心,图书馆、文化馆100%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乡镇(街道)100%建有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示范性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到800个。持续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和公益电影固定放映点、农家书屋建设,完善基层网点、升级管理效能。
3.狠抓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推进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华强集团美丽中国、华谊兄弟长沙电影小镇、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旅游度假区、恒大海花谷等重大项目建设,提升“文化湘军”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建设两个体系,强化引导消费的技术支撑
1.政策集成体系。加强政策梳理,汇编现有文化经济政策,形成系统指导;加强政策执行,跟踪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建立通报反馈机制,确保落实到位;加强政策配套,聚焦文化事业产业重点领域和门类,结合实际制定出台配套政策,务求有序衔接;加强政策研究,及时调研掌握文化消费领域重点课题、难点问题,制定科学应对措施。研究出台长沙市“十三五”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研究初步方案、长沙市引导文化消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
2.统计监测体系。依托武汉大学国家文化发展研究院专业平台和技术资源,开发建设市域文化消费公共服务平台,集成信息发布、需求采集、后台管理等功能,开展文化消费的数据采集、分析、引导、归纳、总结工作,有效掌握文化消费及相关产业动态发展方向,为试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三)创新三个机制,强化助推消费的改革支撑
1.优化公共服务机制。优化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管理,深化“一人一艺”全民艺术普及工程,推进公共文化“进村入户”,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文化盛宴;
将走进场馆的人数、接受服务的次数作为公共文化场馆开放效能的重要考量标准,实现公共文化场馆人次频率倍增、评价指数倍加、服务品质倍升。利用广电互动电视、手机APP等新型传播渠道,设立经典剧目、红色电影、花鼓戏、现场演出点播专区,对大型演出进行直播,让群众在家即可享受文化服务,扩大公益性文化演出的覆盖范围,提升文化服务的效能。
2.强化群众自办机制。依托全市1500多支业余群众文艺团队,推进“群文湘军”“五百行动”计划,即打造团队“百佳”、储备节目“百品”、创造项目“百优”、培育人才“百星”、推出广场“百台”。坚持方便群众、就近供给,推进文化与体育的结合,培育覆盖城市广场、街道、社区、学校、工厂、乡镇、村等不同地域、不同阶层的广场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机关文化、乡土文化。
3.深化民办公助机制。发挥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的撬动和杠杆作用,完善政策体系,扶持民办博物馆、实体书店、美术馆、艺术馆、艺术团队、艺术工作室、非遗传习所、文化创客团队等社会文化机构发展。
(四)促进四个融合,丰富文化消费的业态支撑
1.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在旅游规划上,注重突出文化引领;在项目建设上,注重挖掘文化内涵;在深度融合上,注重打造品牌。注重对古城、古镇、古村等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整理、挖掘、提升与弘扬,重点建设炭河里、铜官窑、长沙国王陵等一批考古文化旅游品牌。集中抓好10个国家红色经典景区和7个省级重点红色旅游景区建设,挖掘红色文化内涵,带动全市红色文化旅游发展。整合酒吧街区、演艺吧、茶吧、电视娱乐等城市品牌资源,进一步打响“快乐长沙”文旅品牌。加强旅游衍生品的文创开发,如湘绣、湘茶、湘瓷等湘字号品牌研发,增加旅游消费中的文化附加值,从而形成关联度大的文化旅游产业链条,带动消费市场发挥游、购、娱的产业链经济优势。支持农业休闲、农家休闲等创意农业开发,不断拓展乡村农业创意发展空间,做大农村文化消费市场。
2.促进文化与商业融合。实施“文化+商场模式”,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六进”活动(即文化宣传、文艺活动、文博展览、文化讲座、志愿服务、文化设施进商场)。加强公共文化场所与消费性文化商贸功能区在空间布局和服务内涵上的有机结合,实现文化与商业的共融发展,提升长沙城市文化消费的层次和质量。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文化商贸功能区建设,推动文化与商业消费的融合,形成创意、开发、体验、消费一站式服务,促进产业与消费良性循环发展。
3.促进文化与体育融合。以体育资源和旅游资源为基础,以从事各种休闲娱乐、身体锻炼、运动竞赛、康复保健、体育观赏及体育文化交流活动等为主要内容和手段,加快文化体育旅游产业发展。办好长沙国际马拉松赛、贺龙杯足球赛、橘子洲国际自行车赛等赛事,营造体育竞赛表演市场氛围。推进贺龙文化创意创业中心建设,打造集文化创意、影视传媒、艺术收藏、动漫游戏、电子竞技等为一体文化商业综合体。促进体育衍生品创意和设计开发,培育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引导大众体育消费。
4.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挥长沙作为首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平台作用,推选“长沙市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企业”。加强各类文化资源数据库、素材库、信息库的建设和共享利用, 推动有关科技领域的先进、共性、关键技术成果向文化领域的转化应用。突破文化资源保护关键技术,促进高新技术与陶瓷、湘绣、烟花等中国传统工艺有机结合,加强对传统文化资源数字化保护和开发利用。强化新媒体、新技术在文化传播中的地位,利用广电互动电视、互联网等新媒体,建设文化长沙APP,丰富传播形式,扩大传播受众,同时利用新媒体可互动的特点,收集百姓文化消费需求,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五)实施五大计划,强化培育消费的氛围支撑
1.文艺精品创作计划。以国家级项目、赛事、平台为抓手,提升专业艺术水准、激发民间文艺活力,促进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小戏、小品等各门类艺术全面繁荣。瞄准国家艺术基金、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等重点项目奋力攻坚,力争再有3部以上剧目入选;瞄准“五个一工程”、中国艺术节等重点奖项奋力冲刺,力争1部剧目获得“五个一工程”奖或文华奖;瞄准国家级殿堂、全国性市场奋力走出去,力争1部剧目在国家大剧院演出,3部剧目全国巡演。
2.现代市场培育计划。推动广播影视、出版发行、演艺娱乐等优势产业二次创新,支持湖南广电、中南传媒、长沙广电做大做强;支持田汉大剧院、琴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魅力四射酒吧等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发挥风向标、试验田作用。推动印刷包装、文博古玩等传统产业二次创业,推动印刷产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扶持发展艺术教育培训业,规范引导发展古玩市场,打造清水塘、白沙路等集古玩艺术品收藏、交易、展示、教育于一体的功能区;加快国有文博艺术单位专业优势和藏品资源的文创开发转化。推动文创设计、动漫游戏等新兴产业二次崛起,支持拓维信息、华凯创意等企业发展;以农耕文化为核心,加快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着力培育融入现代生活的文化消费业态;加快文化传播体系建设,做好文化产业的推手,利用广电互动电视、互联网等新型传播渠道,扩充公共文化覆盖受众,推进长沙文化走出去。
3.消费聚集区建设计划。实施文化产业园区“满园扩园”行动,提质建设特色文化产业园区,利用文化产业园区企业集中、消费能力强的特点,培育建设文化消费聚集区。重点培育以天心文化产业园为核心的传统文化消费聚集区;以长沙滨江文化园为核心的湖湘文化聚集区;以梅溪湖国际艺术中心为核心的高雅艺术聚集区;以华谊电影小镇、大王山为核心的文化旅游度假区;以新华联、铜官窑为核心的陶瓷文化聚集区;以炭河里为核心的青铜文化聚集区;以田汉大剧院、琴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核心的演艺文化聚集区;以魅力四射为核心的酒吧文化聚集区;以浏阳河婚庆园为核心的婚庆文化聚集区;以美丽中国·长沙文化产业示范园为核心的中华历史文化聚集区;以湖南广电为核心的影视文化聚集区。
4.文化遗产保护计划。发挥文化遗产的教育引领功能,依托马王堆汉墓、长沙国王陵、铜官窑、炭河里、明代长沙藩王陵等遗迹,打造大遗址景观群。依托浏阳河、沩水、捞刀河三大流域,建设三大非遗生态示范区。保护好太平街、潮宗街、都正街等历史风貌区,建设历史步道,加强传统街巷的保护利用。保护好以望城区铜官、乔口、靖港等为主体的湘江古镇群,以浏阳市大瑶、文家市、官渡等为主体的浏阳河流域古镇群,以宁乡市灰汤、沩山、道林等为主体的宁乡特色古镇群。建设博物馆之城,推进长沙简牍博物馆“国”字号升级工程,做优做精炭河里青铜博物馆和铜官陶瓷博物馆,力争炭河里升级为中国南方青铜文化研究中心;扶持民办博物馆发展至30家。
5.城市文化营销计划。按照 “快乐长沙”全球营销战略,结合东亚文化之都建设、世界媒体艺术之都申报等工作,加强对外文化交流,营造城市文化氛围、展示城市开放形象。依托专业资源,组建咨询委员会;依托旅游资源,联手张家界、株洲、湘潭和岳阳,开设旅游精品线;依托节会资源,办好文博会展;依托文物资源,策划汉代长沙国、长沙窑等专题展,结合“中华文明展示工程”,走出去。通过整体包装、系列策划,全面展示长沙文化魅力。
(六)举办六大活动,强化链接消费的平台支撑
1.悦读长沙。引导国有、民营实体书店发力文化消费,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长沙。重点支持对消费有引领作用的品质书院、品牌书店参与“悦读长沙”活动。重点建设互动电视“悦读”APP,提供电子书架,让群众在家即可通过电视大屏阅读,实现真正的全民阅读。
2.悦艺长沙。鼓励省、市国有及民间艺术团体参与文化消费,引领长沙文艺风。重点支持省歌舞剧院、长沙歌舞剧院、长沙湘剧保护传承中心、长沙市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长沙市群众艺术馆、长沙人艺等单位,开展青年明星展演、幽默喜剧展演、小品专场展演、小剧场话剧展演、戏迷联谊展演、“非遗”经典展演、新创剧目展演等。对拉动消费突出的优秀剧目进行奖励补助。
3.悦享长沙。鼓励长沙音乐厅、湖南大剧院、梅溪湖国际艺术中心、长沙实验剧场等省、市大型剧场在拉动高雅艺术消费上发力。支持市电影院线、剧场、歌厅等参与文化消费。对文化消费增长有显著贡献的单位给予奖励或补助。
4.悦游长沙。支持文化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鼓励全市文化旅游单位参与文化消费,对融合发展好、品牌效益好、消费贡献具有暴发式增长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农业休闲体验基地给予奖励和补助。重点建设互动电视“长沙印象”APP,实现对所有酒店电视机以及家庭的覆盖,推荐长沙景点,并整合门票、交通、周边餐饮、住宿等相关服务,拉动旅游产业发展。
5.悦动长沙。支持文化与体育互动发展,引导城乡居民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鼓励开展户外休闲、娱乐体验等活动,对文化体育深度融合、消费结构改善有重大贡献的体育休闲基地、体验中心、电子竞技平台(赛事)等新型文体业态发展给予奖励和补助。
6.悦荟长沙。发挥长沙国际会展中心、湖南国际会展中心、红星国际会展中心和省展览馆的龙头作用,大力培育会展和文博展览消费。支持扶植长沙国有民营会展、民间、名人艺术展览。
(七)联动各区县(市),强化特色消费的品牌支撑。开展六区三县(市)特色文化消费季活动:芙蓉区“牵手芙蓉”珠宝文化消费季,天心区“欢乐天心”创客文化消费季,岳麓区“枫叶红了”校园文化消费季,开福区“绣美天下”湘绣文化消费季,雨花区“天下非遗聚雨花”非遗文化消费季,望城区“新康戏剧季”系列活动,长沙县“五彩星沙”旅游文化消费季,浏阳市“欢聚浏阳河”花炮文化消费季,宁乡市“醉美宁乡”温泉文化消费季。形成“一区县(市)一品、互联共享”的特色消费格局。
六、进度安排
(一)调研部署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6月)。组织开展全市文化消费发展情况调研,研究制订长沙市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分解工作任务,开展试点培训,推动试点工作全面铺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6月—2018年9月)。按照部门联动、分类指导、统筹实施的思路,明确区县(市)试点任务和方向,遴选确定试点企业和单位,推进项目建设、系统开发、政策集成、平台搭建、活动开展、统计监测等工作,建立通报讲评和中期督导评估制度,及时调整、适时跟进,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实施。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8年9月—11月)。总结梳理试点工作阶段成果,评估试点效果,形成有理论支撑、有实例印证、有数据分析的试点工作报告,接受文化部的验收评估,结合长沙实际总结推广有特色、可复制的工作成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11月—12月)。根据试点工作成果和文化部评估结果,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方案、推进措施,深化试点工作,持续推进、长期受益。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长沙市文化消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文浩任组长;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高山,副市长陈中任副组长;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市委宣传部、市委改革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统计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外侨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会展办、市广播电视台、长沙晚报集团、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等单位为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局。由厉江华、龙钢跃、杨长江(执行)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熊清溪、张明清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等工作。
(二)落实保障措施。文化消费按年投入5000万元以上,具体包括每年保持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3000万元的年度预算;根据文化部、财政部试点工作所需资金的要求,市政府每年安排文化消费试点专项经费600万元,其中市财政安排400万元,从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中安排200万元;各区县(市)每年投入文化消费资金100万元以上。
(三)加大试点宣传。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组织试点工作的全过程宣传,营造良好的试点氛围,大力宣传国家文化消费试点的意义、政策、措施、工作重点及成效。
(四)强化监督问效。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文化产品与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将试点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跟踪督查机制和第三方实施的评价反馈机制,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消费者需求有效对接,确保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