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长沙市“六个走在前列”大竞赛活动提供文化支撑,展示长沙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推动我市群众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根据湖南省文化厅《关于“欢乐潇湘”大型群众文艺汇演决赛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宣发[2013]5号)文件要求,特举办长沙市“欢乐潇湘—长沙篇·舞动星城 歌涌湘江”大型群众文艺展演晚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9月15日—30日晚8:00(具体日期待抽签决定)
二、活动地点
贺龙新世纪体育文化广场(东广场)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长沙市委宣传部、长沙市文明办、长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长沙市文联、长沙市总工会
执行单位:长沙市群众艺术馆
四、拟邀请领导
1、部分省领导及省直单位领导
2、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警备区相关领导
五、观众组成
初步人数为3000人,约100支群众文艺团队参加;内五区每区约500人,其他区县(市)共500人。
六、晚会构成
1、节目样式(共12个节目)
(1)1个大合唱(含领唱、合唱、互动)
(2)3个舞蹈(含群舞、双人舞等)
(3)1个音诗画
(4)2个曲艺(含快板舞、表演唱、说唱等)
(5)2个歌伴舞
(6)1个小组唱
(7)1个戏剧(小品或小戏曲)
(8)1个大型舞蹈
2、节目要求
(1)内容积极健康向上。要充分体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注重民族特色和长沙地方特色,注重反映城市社区、农村群众生活。
(2)精心组织创作,确保参赛作品质量和水平。作品可由专业艺术家创作、辅导,但表演者应为群众文化工作者、群众文艺团体,以及业余文艺爱好者。如有专业演员参赛将取消该节目评奖资格。
(3)节目时间及人数要求
①音乐作品(含声乐、器乐)时长不超过6分钟 (大合唱人数自定)。
②舞蹈作品时长不超过7分钟。
③戏剧作品时长不超过16分钟。
④曲艺作品时长不超过10分钟,演出人数不超过12人(含乐队人数)。
⑤整台节目不超过1个半小时。
(4)演唱演奏类节目必须现场演唱演奏,严禁假唱假奏,违者取消评奖资格。
3、场景设置
(1)舞台采用LED屏和舞美布景相结合。舞台实景设计采用体现湖湘特色的元素,中间部分为高清LED屏,强化现场设备声光电的立体配合,结合晚会节目内容,凸显主题,营造气氛。
(2)舞台两侧副台以合唱方阵为背景,方阵队员统一着装,手持道具,按演出要求展现各种背景画面。
(3)观众席除贵宾席外,精心设计其他观众方阵,根据晚会设计着装,摆出造型,与舞台进行互动。
(4)围绕晚会主题及节目内容的演出进程,燃放创意设计的烟花,增强渲染欢乐气氛。
4、舞台展现
以板块结构为依托进行舞台展现,共设计三大板块。
(1)序:表现气势磅礴、欢快热烈的主题大合唱;
(2)山水洲城:表现长沙悠久文化历史、千里湘江之美;表现古代、近现代英雄豪杰、革命伟人、历史名人,弘扬湖湘精神;表现两型社会建设、橘子洲头千帆竞渡,水天一色壮美景色;表现长沙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成就、城市发展风貌;
(3)星之梦:表现星城人民实现两型梦、小康梦、中国梦的美好憧憬与奋斗。
5、互动方阵
(1)舞台方阵:舞台两侧设副台,分列合唱方阵,合唱方阵同时作为背景方阵,以声音和色彩的呼应衬托舞台氛围。
(2)观众方阵:广场上合理有序地划分观众方阵,以区县为单元,从构图、声音等方面与台上互动,营造热烈磅礴的舞台气势。
6、环境氛围
场外采用悬挂气模空飘,大型活动主题背板等营造晚会的热烈气氛。
七、工作步骤
1、策划部署阶段——2013年6月20日至31日: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制定展演晚会组织方案,安排部署晚会的前期准备工作。
2、督导检查阶段——2013年7月1日至30日:市“欢乐潇湘—长沙篇·舞动星城 歌涌湘江”大型群众文艺汇演活动办公室(下简称市“欢乐潇湘”活动办公室)对各区、县(市)“欢乐潇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2、节目选拔阶段——2013年8月1日至20日:市总工会及内五区在市内流举办一台群众文艺节目展演,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在辖区广场分别举办一台群众文艺节目展演,市“欢乐潇湘”活动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到现场评审,选拔出优秀节目。
3、节目加工阶段——2013年8月20日至9月演出前:市“欢乐潇湘”活动办公室对各区、县(市)选送的节目进行审查、评选,确定参加全市展演节目,并对节目进行再加工。
4、彩排展演阶段——2013年9月(具体时间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定):进行晚会彩排和正式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