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分为六个部分,共29项72个指标。其中: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6项、14个指标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8项、26个指标
三、公共文化组织支撑:4项、10个指标
四、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6项、11个指标
五、公共文化服务评估:2项、4个指标
六、其它:3项、7个指标
详见附件